******学院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项目答疑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相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有多处质量标准,例招标公告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合同协议书三、专用合同条款5.1、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4.1.1,各处表述不完全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的约定内容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为准?
回复: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为准。
问题2:关于质量保证金额度,例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2)“3%的工程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5.3.2“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施工结算价款的3%预留,承包人应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表述不完全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额度的约定内容以哪个为准?
回复:质量保证金额度以15.3.2为准。
澄清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修改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714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次答疑未涉及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招 标 ******学院
地 ******学院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衡阳市高新区白云路46号金裕花苑A-D栋113号
项目负责人:李雅雯(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汪银、何孔飞、吴文胜、叶少来、崔秀萍、纪光全(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建设局
地 ******建设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8号
电 话:******